1、運至施工現場的所有交通標志部件質量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采用;
2、到達現場后,充分利用標志、路障等安全設施對行人和交通進行管理,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施工;
3、嚴格按照施工圖要求和交通流向確定標志設置方向;
4、測量基礎方位后,按設計圖紙規定尺寸在指定地址進行基礎開挖,并架設模板,綁扎鋼筋,澆筑完成后澆筑混凝土。按規定處理。地腳螺栓與底座法蘭的方位應正確,并達到標準標高;
5、標志支撐結構的安裝應在基礎混凝土強度達到要求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進行。柱的翼緣板與混凝土基礎的基礎翼緣板應水平且緊密,地腳螺栓應適當配合,螺栓擰緊后柱不得歪斜;
6、標志牌通過滑動螺栓、卡箍等連接附件固定在立柱上;立柱標志牌內緣與路肩邊緣距離20cm,單柱標志牌下緣與路面高度250cm,懸臂設備間隙距離路面5.2m;
7、交通標志牌廠設備標志牌完成后,應檢查、調整標志牌的垂直度和高度,使其符合規范要求;
8、懸臂式標志設備的標志布置應與道路中心線垂直。路邊立柱標志設備,標志布置應盡量與道路中心線垂直或成一定角度:方向和警示標志為0~10度,禁止和指示標志為0~ 45度,水平引導標志為80~90度;將箍安裝到相應的桿上,并用活動扳手擰緊螺釘。必須注意的是,桿的直徑與箍的相應尺寸相匹配。箍必須根據桿徑匹配。
9、標志牌設備完成后,公路交通標志牌廠家應清理所有標志牌,保持布局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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